2015年11月1日起考试作弊最高可判刑7年
红网岳阳站
 
09-29 09:21

红网岳阳站讯(记者 丁瑜)昨日,记者从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湖南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在10月24日、25日两天举行,截至目前,岳阳共有4351人报名。教育部门提醒考生,从11月1日起,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将不再仅仅是违纪违规,而要作为违法行为入刑了。“目前有针对性的成考的代考现象比较多,这个新刑法对于代考和请人代考人员有威慑作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副主任张克介绍,前不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新的刑法修正案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法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这意味着只要为作弊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提升。“从11月1日起,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相应的国家规定的考试的,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张克表示,这意味着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将受到刑法处罚。

来自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的数据显示:2014年和2015年高考中,岳阳全市查获高考代考人员共3人。2013年成人高考查出代考者64人,2014年成人高考查出代考者22人。张克介绍,一直以来,教育部门都是严格按照考试程序组织考试,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