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9月28日讯 9月25日,怀化市人大制度研究会2015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在芷江侗族自治县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杨方明在会上发表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李健、蒲学联、蒋丙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远太,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出席会议。
芷江县委县政府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芷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会议围绕“切实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这一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向优秀论文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杨方明在讲话时指出,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怀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法治怀化建设中的重要职责。
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法治怀化建设中担负重要职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根本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他们的履职效果,决定了他们在法治怀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代表不愿履职、不会履职、不敢履职,举手代表、哑巴代表也为数不少。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大职能的发挥,不利于法治怀化建设。因此,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担当起法治怀化建设中的重任,大力推进法治怀化建设。
二是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法治怀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科学立法中发挥人大代表的参谋作用,要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要在法律实施中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在法律宣传中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自觉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重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推进法治怀化建设。三是要努力强化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法治怀化建设中的履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法治怀化建设中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履职保障,为履职行权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代表敢于担当、把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要切实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着力夯实履职基础。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要切实加强督促引导,着力增强履职效果。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考评机制、保障机制。(通讯员 邵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