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新华)9月25日,在湖南新田县拘留所,因准驾车型不符而被行政拘留的刘某对自己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后悔不已。
刘某现年三十来岁,有较好的汽车驾驶技术,取得了A型汽车驾驶证,可以按规定驾驶相应的汽车,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9月22日晚上,新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工作人员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清查,刘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在新田县城西门桥路段道路行驶时被查获。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询问当事人、查询计算机驾驶人信息系统等调查取证,查清了刘某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于9月23日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刘某所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被依法扣押。
民警提醒: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