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组织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石峰区法院公诉
株洲日报
 
09-25 11:04

株洲日报讯9月23日,石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亚等27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27名被告在法庭“排排坐”。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石峰区法院、检察院分别派出了副院长、副检察长担任审判长、公诉人。据悉,这是该区历史上一次性提起公诉人数最多的一起非法拘禁案件。

以恋爱为名,骗人入传销

起诉书显示,去年6月至当年底,被告人李亚、周林、周玉分别担任株洲一传销组织“寝室”的领导——为组织内C级成员。

为了发展下线,该团伙以谈恋爱、做生意等为名,从全国各地骗人入伙。

去年9月28日,团伙内成员王丹以谈恋爱为由,将受害人邓强骗到株洲。到株洲后,邓强不愿入伙,就被人扣押手机、贴身看守等。第二天,他准备出逃时被追回。

数天后,不堪压力的邓强只得花16000元购买了该传销组织提供的所谓“产品”。考虑到邓强已无法被“洗脑”且其家人已报警,团伙成员将邓强押送到火车站后“放归”,此时,邓强已被剥夺人身自由16天。

此外,该团伙还用同样方式,非法“扣押”多人。遇到不顺从者,则以恐吓、打骂逼其就范。审案法官介绍,被提起公诉的27人中,9人为女性,部分还曾是传销受害者。

“共同犯罪”,27人皆涉“非法拘禁罪”

公诉人介绍,该起案件中,27名犯罪嫌疑人主要活跃于石峰区一带,在“寝室长”领导下,分工协作,人员调度灵活。

为何该传销组织内人员无人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公诉人介绍,由于该团伙属于另一个传销网络的部分,成员级别等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罪要件,故未以此罪名提起公诉。

公诉人同时表示,此案中,27名嫌疑人分工明确,形成一个整体,系共同犯罪,故所有人皆被以涉嫌同样罪名——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该案未当庭宣判。(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