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信用社主任伙同他人违法审批发放贷款被捕
红网郴州站
 
09-24 11:27

红网郴州站9月24日讯(通讯员 李井芳 刘谌)明知有人冒用多人身份证到信用社贷款,时任信用社主任的胡某仍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违法审批发放贷款,造成贷款无法收回。近日,嘉禾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胡某。

2009年4月,胡某调任信用社主任后,因与他人一起催收雷某在信用社贷款利息而与雷某结识,并了解到雷某母亲与自己是有来往的亲戚,两人遂认表亲。雷某在云南投资办矿以后资金周转困难,因暂时无法将贷款还上,遂找到胡某想用借新还旧的形式换据,并希望可以通过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名信用贷款。胡某在安排两位同事考察过雷某在云南的矿山了解其还贷能力后,明知雷某利用他人身份证冒名贷款,仍为雷某违规办理了贷款手续。截至2015年6月,雷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所贷款项仍有23万元未偿还。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雷某(另案处理)为获取信用社贷款,利用他人身份证到信用社冒名贷款数额较大,已经涉嫌骗取贷款罪;胡某明知雷某冒名贷款仍利用信用社主任职务便利违法审批发放贷款数额较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

检察官提醒:重要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需要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使用复印件,建议用蓝色笔在复印件上将用途标注清楚,避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