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为证!武陵源创新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方式
红网张家界站
 
09-24 10:25

红网武陵源站9月24日讯(分站记者 杜修庆 通讯员 施永红) 9月24日,记者从武陵源区纪委获悉,该区《2015年科级单位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对历年书面或口头述责述廉方式进行了全面“改版”,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将采取集中述责述廉考试+述责述廉评议方式进行。

《方案》明确规定,本次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纪委组织实施,述廉对象为全区科级单位党政正职共93个单位97名干部,实现各级各单位“全覆盖”。同时《方案》还改变了传统的领导干部书面或口头述责述廉评议方式,创新采取集中述责述廉考试和述责述廉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为:述责述廉对象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组通过廉政测评、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收集述廉对象职权范围内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客观公正填写述责述廉评议对象评价表;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组针对每个述廉对象的行业实际和岗位特点拟定不同的“考题”;召开全区述责述廉评议大会,组织全区93个单位97名党政正职进行集中考试,并从确定的32个重要部门中随机抽取10个单位的党政正职进行现场述责述廉、现场答题、现场接受询问和质询,并由区纪委委员现场综合评议,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得出评议结果。

同时,根据“考题”述廉、现场评议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述廉工作组建立问题台账,下发整改督办函,限时督促整改;同时结合述责述廉评议得“差”票比例情况,提出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和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的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的建议,并将述责述廉评议结果、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的依据,确保整个述责述廉评议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以此加强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全区“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