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纪委通报五起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红网邵阳站
 
09-24 10:09

红网邵阳站9月24日讯  (记者 朱飞凡 通讯员 戴求兵)9月23日,邵阳市纪委通报了邵东县简家陇镇、新邵县酿溪镇、新邵县坪上镇、邵阳县长乐乡、绥宁县李熙桥镇共五起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邵东县简家陇镇延禄村党支部书记刘小群侵占挪用集体财产案。

经查,刘小群在任延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该村2012至2014年的退耕还林补贴款至今未发放给村民,将已入账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8701元挪作他用负有直接责任。简家陇镇党委决定对刘小群立案调查。

新邵县酿溪镇禾树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玉元侵占集体财产案。

经查,陈玉元在任禾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退还在村级财务多领取的19610元村公路硬化工程款,未及时入账筱溪电站征地结余款21121.71元,清账后已退还4万元给村集体。酿溪镇党委已责令其辞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新邵县坪上镇竹山村主任刘龙文财务违纪案。

经查,刘龙文在任竹山村主任期间,该村财务管理混乱,存在滥开乱支等问题,此外,未经上级部门审批,擅自同意村民张某某违法砍伐杉木。坪上镇党委决定对村主任刘龙文、村会计张仁得立案调查,责令外出打工的村党支部书记罗富华立即返回主持工作。邵阳市纪委责成新邵县按有关程序免去刘龙文、张仁得的职务。

邵阳县长乐乡新联村党支部书记田明佐、村秘书尹青松违规参与承包以权谋私案。

经查,邵阳县长乐乡新联村党支部书记田明佐、村秘书尹青松身为党员,违规参与村部建设承包,以权谋私,已构成违纪。邵阳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田明佐、尹青松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追缴非法所得8800元。

绥宁县李熙桥镇逆流水村党支部书记陈历成侵占集体财产、非法买卖土地案。

经查,陈历成在任逆流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他人合伙虚开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191440元,其中,实际用于工程款、办公费等开支140170元,另外虚报工程款51270元,用于争取项目资金的费用开支。此外,还存在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用于办红砖厂等问题,李熙桥镇党委决定对陈历成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