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娄底站讯(记者 朱亚男)9月21日,娄底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会议在市城管局召开,会议决定以媒体、会议、社会宣传等方式,将“禁燃”工作政策法规等进行全方位宣传。
会议指出,“禁燃”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做好宣传工作。“禁燃”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历史惯性大、爆竹发生过程短、信息掌握难、违反成本低、查处影响小等特点,要做好“禁燃”工作,就是要从思想上、宣传上提高市民的自觉性,从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宣传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持续时间可到2016年2月底。
据了解,娄底中心城区于今年1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至吉星路———长青街———华星路———秀石街———新星北路;南至孙水河;西至甘桂路———碧溪路;北至仙桥街。
娄底中心城区禁燃区以外的“禁燃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地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市人民政府及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