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问题
株洲日报
 
09-23 10:36

株洲日报9月23日讯9月22日,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

打牌赌博

【案情通报】

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茶陵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县城老虎塘社区有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参与赌博。县纪委作风暗访人员会同县公安局下东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明,6月2日下午14时,茶陵县环保局法规股股长罗建新、公路局职工宋建新与社会人员在茶陵县老虎塘社区综合大楼10楼1001号房内,以字牌“打碰胡”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为25元一碰。17时,罗建新、宋建新等人被调查组当场查处,并被现场扣押了所有赌资。

【处理结果】

茶陵县公安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罗建新给予行政拘留5天,没收其本人全部赌资6600元的治安处罚;对宋建新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经茶陵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罗建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茶陵县环保局免去其法规股股长的职务。

茶陵县公路局给予宋建新(非中共党员)行政记过处分。

中餐饮酒

【案情通报】

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中午,炎陵县十都镇党委委员陈石明陪前往十都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测量工作的县规划局工作人员在该镇瓜寮村就餐,一行人共计饮用自酿水酒6斤多。饭后,包括陈石明本人在内的多人出现明显醉意,其中一人被送往十都镇卫生院进行输液治疗。

【处理结果】

炎陵县委决定对陈石明进行免职处理,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炎陵县委、县政府党组还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十都镇党委书记饶胜志和县规划局局长陈建伟进行诫勉谈话。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其他参与中餐饮酒的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由相关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