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颁发首批“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红网郴州站
 
09-23 09:16

红网郴州站9月23日讯 (通讯员 黄庠建 谭海玲)9月21日下午,副市长贺建湘来到政务中心,分别向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中心支公司、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颁发了我市首批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标志着我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我市是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去年12月5日正式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三号”改革,新办企业只需向工商部门提交一套材料,就可以办理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的工商营业执照,改变了过去企业不仅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分别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局面,但是由于还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进行审批,存在部门系统未对接、工作人员二次录入、营业执照上加载3个号码、企业外出经营不被认可等问题,制约了改革效能的发挥。根据湖南省《关于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今年9月20日起,我市在去年“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只需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但个体工商户暂未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

据了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识别号合并为18位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将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真正实现了“一网互联、一照通用”。同时,我市规定2015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自2015年9月20日起,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和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改革前已登记的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办理营业执照换发手续。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