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某副局长为儿子违规操办婚宴被省纪委通报
湖南日报
 
09-22 10:38

湖南日报讯  20日,湖南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对近期查处的8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2014年10月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泽恩,在花垣县某饭店为儿子操办婚宴。婚宴前,龙泽恩采用发请帖、发手机短信等方式邀请非亲戚参加,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5000元。龙泽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

2014年11月28日晚,长沙市宁乡县双凫铺镇泉井村村委会主任杨小桥以给女儿操办出嫁宴预备餐名义,在家设宴席15桌。29日,又以出嫁宴名义设宴席35桌,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3000元。杨小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014年1月4日至9日,永州市祁阳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治国,在祁阳县羊角塘镇为父亲操办丧事,分两次共设宴席44桌,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9100元。王治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014年11月3日至4日,衡阳市祁东县永昌街道东升村党支部书记龙国保在家为妻子操办丧事,分两次共设宴席76桌,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13750元。龙国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015年5月7日,张家界监狱生产指导科科长杨成与其兄杨吉波(非国家工作人员)、张家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万红夫妇等人,在张家界市某酒店为母亲操办80岁寿宴,设宴席46桌,杨成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14600元,杨吉波、万红夫妇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27400元。万红本人虽没有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寿宴,但在知晓家人违规操办后,未及时制止和向组织报告,还向单位请事假参加了寿宴。万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杨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2015年1月26日,常德市澧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夏洋,在常德市某宾馆为母亲60岁生日和小孩满月操办宴席,设宴席15桌,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13300元。夏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014年7月11日,岳阳市平江县浯口镇社会保障站站长李辉胥为庆祝新房建成,其弟为庆祝儿子考上大学,在浯口镇新坪村合办宴席,李辉胥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4000元。李辉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2014年8月14日,益阳市桃江县第六中学政教处主任饶智文,擅自利用学校信息平台给桃江六中教师发布信息,邀请参加其8月17日在家中为女儿操办的升学宴。经学校领导批评提醒后,当日没有桃江六中教师参加,但饶智文仍在8月20日违规收受10位教师所送礼金共计2000元。饶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