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凤凰摄影双年展
等您千年 陈佑军 摄
晨光初照 杨冬桥 摄
土家族“西兰卡普”织锦传人 武吉海 摄
活动内容
湘西州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多彩,是一个多元文化交融区,具有鲜明的原生态特征。湘西州是国家批准的土家族苗族原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项,传承人18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96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完好的保持着唐代、明代、清代的古建筑,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同时还是国家批准的苗族原生态文化保护核心区,民俗风情浓郁。凤凰古城已列入国务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年接待游客900多万人次。
举办“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是2012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为加速推介湘西旅游,打造凤凰国际旅游目的地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通过这次活动,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中国摄影界创造了新的“凤凰传奇”,并由此引发了世界各地摄影人对湘西,对凤凰的追捧,同时通过展事和展览、研讨会的形式提供湘西摄影人与国内外摄影家的交流学习机会,进而提升了湘西摄影家整体水平。因此“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已作为一张湘西文化的名片,正发挥着她推介湘西的作用。
为将国内乃至全世界优秀的民俗摄影图片集中起来,汇聚凤凰,进而宣传凤凰、推介湘西,让世界的民俗文化走进湘西,让湘西的民俗文化影响世界,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湘西州特联合举办2015中国凤凰摄影双年展。欢迎广大影友关注并参与其中。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湘西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凤凰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新闻摄影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纪实摄影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凤凰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州摄影家协会、凤凰县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色影无忌、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
媒体支持:《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影像国际网、中国摄影手机报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湖南省凤凰县体育馆内
邮政编码:416200电话:(0743)3228345
QQ:2609803970电子邮箱:txfhsyz@163.com
一、摄影大展
金凤凰湘西民俗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湘西这块神奇的土壤,得天独厚,留存着五光十色的民俗文化。走进湘西神秘的古村落,原始而不野蛮,古朴而不愚昧,不可复制的民俗文化是湘西的荣耀。为了探寻神秘的湘西古村落,更好的保护并挖掘、传承湘西民俗文化,同时展现凤凰境内的山水风光作品特举办金凤凰湘西民俗摄影大展。
1.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湘西州八县市(吉首市、凤凰县、永顺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独特的古村落特色民居建筑、民俗风情、传统习俗等民俗内容以及凤凰县境内的山水风光的摄影作品。
2.征集时间:
2015年8月-10月31日
3.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湘西民俗类:
“金凤凰”民俗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10万元;
“银凤凰”民俗收藏作品2幅(组):稿酬各人民币2万元;
“铜凤凰”民俗收藏作品6幅(组):稿酬各人民币5000元;
优秀民俗作品120幅: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凤凰风光类:
“金凤凰”山水风光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2万元;
“银凤凰”山水风光收藏作品2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铜凤凰”山水风光收藏作品3幅(组):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优秀风光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凤凰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征稿细则:
(1)欢迎国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投稿参展,团体或个人投稿数量不限,拍摄时间不限。组照单幅不限(组照限4-8幅)。谢绝2012首届中国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期间举办的“走进古村落神秘湘西民俗摄影大展”、“天下凤凰摄影大展”、芙蓉镇景点圈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2)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到摄影双年展赛事组领取《采风证》(自备小2寸证件照2张、工本费40元)和《拍摄指南》,在摄影双年展期间凭《采风证》进入湘西州各景区景点免收门票。
(3)根据拍摄主题和地域范围要求,不论传统、数码、彩色、黑白摄影作品均可投稿,但只能一稿投一展,一稿多投视为弃权。
(4)湘西民俗类作品必须取材于湘西州8县市境内,凤凰风光类作品必须取材于凤凰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7)《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8)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9)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6.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金凤凰湘西民俗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金凤凰湘西民俗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7.交通提示:
(1)航空:可选择铜仁凤凰机场(30公里),张家界荷花机场(200公里),怀化芷江机场(120公里),长沙黄花国际机场(400公里)等,再转乘大、中巴至凤凰古城。
(2)铁路:可选择枝柳铁路吉首站(50公里)、张家界站(200公里)、麻阳站(30公里)、怀化站(90公里),湘黔铁路怀化站(90公里)、玉屏站(130公里),渝怀铁路怀化站(90公里)、铜仁站(60公里)等,再转乘大、中巴至凤凰古城。
(3)公路:可选择杭瑞高速、沪昆高速、渝怀高速、209国道、319国道、308省道等至凤凰古城。
二、摄影展览
1.邀请展
邀请国内外著名策展人策展
2.自由展
展览主题:世界民俗聚凤凰
展览地点:凤凰古城
展览时间:2015年12月1日-5日
展览类别:民俗生活类、自然风光类、艺术类
展览内容:展出国内外摄影师拍摄的中国优秀民俗摄影作品和中国56个民族人物服饰肖像作品。展出国内外摄影师拍摄的国外的优秀民俗作品。
报名时限:2015年8月-10月21日,2015年10月30日前通知参展人。
征稿细则:(1)国内外摄影师、摄影爱好者、独立策展人、摄影组织、画廊、影楼等均可报名组织参展,请在摄影双年展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下载《2015中国凤凰摄影双年展参展报名表》并认真填写。
(2)参展作品要求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边长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作品20-50幅。每幅作品的名称如下:作者地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如:北京杨心武《日出》)。将参展作品刻成光盘或存储于U盘与《2015中国凤凰摄影双年展参展报名表》一起邮寄至摄影双年展组委会策展部,经相关专家审定通过后通知参展人制作图片正式参展并提供免费展览场地。
联系人:左永平(13574335090)
每位参展人(策展人除外)在接到正式入展通知后,于2015年11月28日至30日到摄影双年展组委会策展部领取参展胸牌(请自备小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参展证书并在凤凰古城指定区域布展。
(3)本次摄影双年展所有参展作品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责任由策展人或参展人自负。
(4)所有入展作品,组委会有权在与摄影双年展有关的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网络、报刊、影视媒体、学术交流等)中使用,不再另付报酬,也无需作者另行授权。
稿酬设置:金凤凰展览1个稿酬人民币2万元;
银凤凰展览2个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铜凤凰展览10个稿酬各人民币5000元。
注:以上稿酬皆为税后金额。
(5)所有入选参赛作品往返邮寄费用均由参展人自行承担,作品在展览期间若不慎损坏,恕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