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信息报讯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16日发布消息称,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俗称的“单身证明”。
昨日,岳阳市民政局发布公告称,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另外,来自岳阳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岳阳全市共开出5.5万余张 “单身证明”。
政策即日起,岳阳民政部门停开单身证明
“今天刚接到这一通知,今后除了台湾地区和另外9个国家外,岳阳市民政局不再出具任何婚姻登记记录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岳阳市民政局基政科工作人员赵大咏介绍说,现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最多的是无婚姻登记证明,即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多半是市民用于买房子及公证等所需,但是根据现在婚姻登记联网的情况,这个证明只辐射一定的范围内,就像证明上备注的“本证明不能完全证明实际情况”,此次证明的取消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市民,减少开具各种证明的时间,简化流程。
“今天已经进行公告,不再开具相关婚姻记录证明。”赵大咏介绍说,以岳阳楼区婚姻登记处为例,平常每天能开出去好几十张“单身证明”,现在这一证明取消之后也将大大减少登记处的工作负担。
“买房、贷款、申请廉租房等都需要单身证明。”岳阳楼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各个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单身证明”,房产买卖应该占了大头。因为现行的房产政策是基于家庭为单位的,因此买家的婚姻状况成为其是否还有额度买房的必查情况。此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不少公证业务需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比如在一些继承公证方面,个人有无婚姻登记记录,对财产的分割有直接影响。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在有些案例中就没有继承权,关乎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得慎重对待。”
现状岳阳去年开出5.5万余张“单身证明”
记者了解到,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办理公民贷款、出国留学、移民等事项时,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为了满足群众需要,民政部门陆续开通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然而,该证明逐渐被泛用,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也给民政部门增加了负担。
来自岳阳市民政局的统计,2014年,岳阳共开出5.5万余张“单身证明”,而 2014年岳阳共有53881对新人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的夫妻有13848对,“单身证明”比结婚的业务量还大。
“以岳阳楼区为例,2014年结婚登记 8083对,离婚登记 2810对,补办结婚登记2259对,补离婚证218对;开单身证明8240张,其他婚姻证明200张。”岳阳市民政局基政科工作人员赵大咏告诉记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开具“单身证明”,是婚姻登记处的三大业务,近年来,这三大业务中办得最多的是开单身证明。
据介绍,“单身证明”的全名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至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包括证明未婚、离婚后无再婚、丧偶后无再婚等单身状态。单位入职入户、出国结婚、银行贷款、房产转让变更、夫妻离婚后证明房产情况以便子女入学就读地段生等,都需要单身证明。
释疑 如需办理单身证明怎么办?
对于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多数市民表示很支持。“我觉得这样民政部门的做法非常好,如果严格执行民政部门的规定,会给老百姓减少很多跑腿的负担。”“民政部门不给开单身证明,对方又需要怎么办?不能把老百姓搁中间吧。”近期正准备买房,需要开单身证明的张先生有些担心。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虽说取消单身证明是件令人叫好的事情,但如果只是民政部门单方面停止开具单身证明,其他部门还需要,市民不禁担心:这样会不会带来更大的麻烦?“今后需要单身证明的单位或部门,民政部门将开放信息端进行部门共享,由需要的部门自行核对。单身证明不再需要市民自己来提供。”赵大咏表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使此项简政放权的工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17日公开表示,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链接单身证明的用途
房产:买房、卖房、继承房产、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津贴
派出所:户口迁出、户口迁入
出入境:移民、出国旅游
大使馆:办理签证
银行贷款:申请贷款、审核贷款、抵押贷款、房屋贷款、抵押贷款、买车贷款、消费贷款
民政部门:涉外婚姻、申请低保、核实家庭经济信息
其他:相亲、入职
声 音
取消单身证明为何大快人心?
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以后“单身证明”、“已婚证明”等都不开了。不少人拍手叫好: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
奇葩证明受到社会的诟病,社会呼吁要求取消这些多此一举的证明。民政部门敢于向单身证明说“不”,是一种榜样的力量。单身证明的出具除了一些强势单位和部门需要外,也曾是民政部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缓解群众困难的“做好事”“办实事”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其实这种好事一定程序上助长了某些要证明的行业有恃无恐,一发不可收拾,反而把群众害苦了,不少人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开具,翻来复去折腾人。更让不可思议的是,单身证明并不能证明单身,而是某些单位和部门自己忽悠自己的大忽悠。所以取消单身证明,受到整个社会的欢迎,也体现出实事求是的态度。为群众减负撑腰,也为民政部门自己减掉本来不该做的事情。
再来看看“单身证明”本来面目吧。购房贷款、售房等许多方面要求出示单身证明,甚至包括中学生,让当事人哭笑不得。没有结婚的人自然单身,这还要证明来着。某些经济强势单位就是不行!许多人不知道能到哪里开,居委会、派出所、工作单位问来问去,最后本来是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中心好心好意出具了一张“未领结婚证证明”,后规范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总算交了差。最后,婚姻登记处成了出具“未婚证明”的地方,本来就很奇葩!再细细一看,“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与“未婚证明”根本不是一回事,实在是个大忽悠,自欺欺人。更何况,现在还有协议离婚、法律判决,加上全国的婚姻登记尚未完全联网,更何况涉外婚姻大增,虽然在甲地未领证,并不代表就没有到乙地领证。一张“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又能证明什么呢?十足地浪费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时间精力。何况现在一些事实婚姻的存在,也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好心好意的人性化服务成了十足的无用功,替强势部门背书,用政府担保个人诚信,不应该!
因此取消单身证明等证明,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可以把开具证明的单位从这种无聊无用的业务中解放出来,真正给他们减负,也给群众减负。各个部门都可以梳理一下,这类忙了政府苦了群众“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怪事情,就不要再办了。(练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