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教育局严律过廉节
红网沅江站
 
09-21 15:24

红网沅江站9月21日讯  (通讯员 曾浩、刘方奇)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廉洁自律的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沅江市教育局下发6条规定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促进全市干部教师廉洁过节。

规定严禁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赠送或收受购物卡、消费券等;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接受下属学校的宴请及收受下属单位所送的礼品、礼金及购物卡、消费券;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目前,全市各高中类、中心学校类学校和局机关股室站,已迅速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教师并严格执行。市局要求各干部教师要深刻领会规定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