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黑名单制度!人民法院促纠纷完美执结
红网张家界站
 
09-21 11:02

红网张家界站9月18日讯(通讯员 郑伟 李松儒) 9月17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贵州某客车制造公司代表的来电,很高兴的告诉承办法官结案通知书和执行款收据都收到了,并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作为被执行人出了钱,还这么高兴确实有点新鲜。

贵州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张家界某运输公司发生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经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贵州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需返还张家界运输公司定金10万元,赔偿催货车旅费126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4元。5月12日,张家界运输公司持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贵州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并与贵州该客车制造公司取得联系,告之如不在执行通知书限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将该公司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中,发布到失信黑名单后,将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融资,发展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付款,希望不要将公司发布失信,次月第一笔6万元执行款就打到了法院执行专户,9月6日最后一笔43681元执行款也打入了法院执行专户,全案103681元全部执行到位。

该案的执结完全是依靠法律权威,告之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随着法律的健全,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