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排水别任性 株洲拟启动县级流域水量考核
株洲日报
 
09-21 10:04

株洲日报9月21日讯9月1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正在制定县级流域水质水量考核细则。据悉,细则正式出台后,我市将根据洣水、渌水在各县市交界断面的水质、水量情况,对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实施考核奖罚。

湘江干流已开始考核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刘运年介绍,去年年底,《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出台,明确在株洲、长沙、湘潭、衡阳、娄底、邵阳、郴州、永州8个城市,实行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考核范围为湘江干流及舂陵水、渌水、耒水、洣水、涟水等流域面积超过5000平方公里及流域长度超过150公里的一级支流流经的符合条件的市和县市。

《办法》规定,根据跨市、县湘江流域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考核结果,按水质目标考核奖罚、水质动态考核、最小流量限制,对流域所在的市、县进行奖罚。某地所有出境考核断面全部考核因子达到Ⅱ类标准的,给予适当奖励;达到Ⅰ类标准的,给予重点奖励。

具体来说,某地所有出境断面平均水质比所有入境断面平均水质每提高一个类别,给予适当奖励。出境考核断面主要考核因子低于Ⅲ类标准的,实施目标考核处罚。出境断面水质比入境断面水质每下降一个类别,给予适当处罚。

刘运年介绍,根据办法,省政府已经对2014年湘江干流沿线8市进行了水质考核,我市有4个月因出境水质低于入境水质受罚,有1个月出境水质达到I类获得奖励。

县级流域考核细则年底出台

“实行流域水质水量考核,并依此进行奖罚,实际上就是倒逼生态环境治理。”刘运年介绍,借鉴省政府的相关办法,我市正在制定县级流域水质水量考核细则,年底有望出台。

他介绍,根据我市考核细则的编制计划,洣水、渌水都将列入考核范围,考核依据为各县市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指标。

“以洣水茶陵段为例,如果其入境断面青年水库的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Ⅱ类,出境断面苏洲坝监测水质为Ⅲ类,茶陵县就要受罚,若监测显示水质上升为Ⅰ类,则获奖励。”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