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10岁学生无户口学籍成问题 民警奔走相助
湘西网
 
09-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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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村民家中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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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宝的姑姑到派出所提交上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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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调查材料

湘西网9月21日讯(通讯员 龙敏)9月16日,在保靖县夯沙乡夯吉村,10岁的小金宝,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大早,保靖县公安局夯沙派出所民警来到他们家,送上了新签发的户口簿。也许小金宝还不知道有了户口簿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在他身旁的爷爷、奶奶和姑姑则激动地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孩子无户口读三年级还未有学籍

10多年前,夯沙乡夯吉村的龙某某与葫芦镇葫芦村一龙姓女子结婚,生下了小金宝。

“屋里穷,就请村里的接生婆到家里接生,出生证也没有办。”说起孩子的身世,两老小金宝的爷爷、奶奶直掉泪。小金宝两岁多时,平时就游手好闲的父亲龙某某因盗窃罪入狱服刑,母亲随即撇下孩子远嫁他乡,自此再也没有回家一次,小金宝就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姑姑一起生活。

如今小金宝10岁了,在当地小学上三年级,因没有户口至今都没有学籍。姑姑表示,以前也咨询过村干部孩子的户口问题,但因没有孩子母亲的户口资料,出生证明便一直不予补办。孩子小的时候,未感觉到没有户口有什么不便,但随着孩子不断长大,没有户口就不能办理学籍信息,这给小金宝的学业带来了诸多不便。

“孩子的学习成绩还可以,如果一直不能落户,没有学籍,将来不能考试。孩子这么小,真不知道能让他干什么,担心他以后走上歪门邪道。”姑姑龙巧英说。

多方奔走民警用行动助圆梦

9月初,夯沙派出所民警在夯沙村走访时,了解到小金宝的户口问题。看着一家人期盼的眼神,民警暗下决心,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帮小金宝办理户籍,让他安心上学。

民警经过三天的走访、调查才发现,孩子的户口问题比较“棘手”,当地医院没有其出生时的住院记录,在花垣县找到其母亲,其母已再嫁,不愿配合上户的事情。

民警向该局人口大队反映小金宝的特殊情况,该局高度重视,启动快办快批机制。派出所民警在当地村委会、计生办等部门多方面协调,补办了孩子的接生证明,并收集了数名村民关于小金宝出生问题的询问材料。

经民警的努力,9月16日一大早,所长吴标志亲手把户口本送到了小金宝家里。

“有了户口,就可以办学籍卡了,以后要好好读书,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吴所长拍着小金宝的肩膀说。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年过七旬的龙老汉一脸憨厚的笑容,拿着崭新的户口簿看了又看,旁边好奇的小金宝也凑过来爱不释手地拿在手里翻看。

便民利民儿童上户简易化

针对儿童上户问题,笔者从该局人口大队了解到,根据去年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不论是婚内超生还是非婚生子,家长为孩子申请落户,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能否落户的先决条件。3周岁以下婴、幼儿只需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在当地派出所登记上户,3周岁以上无户口儿童,则还需本人或监护人的谈话记录以及村委会、相关证明人的调查材料。

另外,对不能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需提交亲子鉴定或住院分娩记录等材料,公安机关对其怀孕、生产过程调查核实后上报审批。

对一些特殊情况,公安机关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办理。比如,新生儿父母户籍地不在一处的情况,文件规定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或随母,对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兵役或属在校学生的,通知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先调查核实,将核实材料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新生儿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