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食药监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红网张家界站9月18日讯(通讯员 文露清) 为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救济权利,进—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9月17日,慈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就史某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豆制品生产销售案件依法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会特别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到会指导,该局全体班子成员及机构改革后新调进人员共计40余人列席了会议。
经查,该局在今年开展的豆制品专项整治中,发现当事人在慈利县零阳镇经营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豆制品生产、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万余元,并处罚款1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因对以上处罚告知不服,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
会议由听证调查、举证和质证、双方辩论、最后陈述四步听证程序组成。案件调查人对该案的调查过程、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进行了陈述,并对该案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当事人陈述了申辩意见;随后,双方重点围绕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拟处理意见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质证、辩论;听证双方进行了最后陈述,与会听证代表发表了中肯的意见或建议,听证会程序得以圆满完成。
通过公开听证,最大程度上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处理。与此同时,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提升了行政执法单位文明执法形象,彰显了新常态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