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花先生家阳台一角被烧现场(记者 汪成 摄)
株洲晚报讯昨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荷塘区东方丽都小区一居民家阳台起火,部分物品被烧毁。据了解,事发前,楼下一家水果店开张,燃放了烟花爆竹。在火灾现场,业主也发现了烟花燃放后的残留物。
上午11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的房子位于小区2栋12楼,消防队员正在用高压水枪灭火,起火点还有少许烟雾冒出。
业主花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在长沙上班,这套房子很少住人,因此电闸都是关着的。接到家里起火的消息,他就迅速赶回家里,发现着火点位于自家阳台,摆放在阳台上的物品已经被烧毁,房子内被熏得一片漆黑,卧室的地上也积满了水。
在阳台着火的地方,花先生发现有烟花燃放后的残留物。说到火灾原因,他怀疑是昨日上午楼下一家水果店开张燃放烟花引起的。
随后记者找到了这家水果店,据水果店老板刘先生介绍,昨日确实是他的店子开张的日子,事发前也确实燃放了烟花。
“我还在等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出来。”刘先生表示,如果火灾确实是因为他们的原因,“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他们不会推卸责任。
在小区2栋单元门口,记者看到一张物业公司的告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否则后果自负。”
据了解,目前消防部门正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