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来了!怀化5起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案例
三湘风纪
 
09-18 10:11

三湘风纪9月18日讯 日前,怀化市纪委通报了5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典型案例。

1.沅陵县凉水井镇党委委员邓飞波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15年1月9日下午,沅陵县凉水井镇干部职工全修海、刘道锋、汪利民三人在该镇司法调解办公室打“跑胡子”。邓飞波作为凉水井镇党委委员,明知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打牌却未制止,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中共沅陵县纪委给予邓飞波党内警告处分。

2.溆浦县煤炭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琼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局纪委书记张克成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2015年2月28日下午4时许,溆浦县煤炭管理局安监股原股长孙益军、法制教育股原副股长舒耀漳、县矿山救护队工作人员谢林林三人在县煤炭管理局安监股办公室打“跑胡子”。李琼作为县煤炭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张克成作为局纪委书记,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力,存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中共溆浦县纪委分别给予李琼、张克成党内警告处分。

3.芷江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前荣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砂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15年4月16日,芷江县工商局城西工商所副所长王辉(主持工作)带领副所长杨碧玉、尹严和工作人员黄杨、潘超到碧涌镇开展换发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利用换发工商营业执照和登记年报资料之机,在未明确告知收费名目的情况下,强制收取会费,且不开票,引发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汤前荣作为县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朱砂作为联系城西工商所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联系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中共芷江县纪委给予汤前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中方县新建镇党委书记阳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15年6月29日晚上9点30分左右,新建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杨宏、彭先平各自驾驶其私家车,载乘7名同事到怀化市鹤城区吃夜宵,9人均饮了酒。凌晨12点20分左右,在吃完夜宵返回新建镇途中发生车祸,致1人死亡,1 人重伤,3人轻伤。上述 9人中有5人系当晚值班人员,均未向值班领导请假报告,擅离工作岗位,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阳华作为新建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中共中方县委常委会研究,免去阳华新建镇党委书记职务;中共中方县纪委给予阳华党内警告处分。

5.麻阳县谷达坡乡党委书记滕明泽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乡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王军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2015年8月,麻阳县谷达坡乡白羊村村委会主任段国文因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贪污索贿等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谷达坡乡和白羊村有多名干部因涉及段国文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滕明泽作为谷达坡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王军作为乡纪委书记,存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中共麻阳县纪委分别给予滕明泽、王军党内警告处分。(怀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