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J”警车星城违停被锁引关注 回应:正常执法
长沙晚报
 
09-18 09:22

浙·J1535警”的警车

浙·J1535警”的警车

浙·J1535警”的警车

长沙晚报9月17日讯 16日,一则“浙江台州一警车长沙违停被城管扣留”的消息发布到网上后迅速“发酵”。不少网友表示“城管威武”,也有人质疑警车是否属于套牌车辆,或者罚单被“内部处理”。当天,浙江台州公安通过当地媒体回应,证实涉事警车属台州警方所有,表示“事发时的确存在违规情况,对长沙城管的处罚表示接受和认可。”

据此前报道,16日下午,一台牌号为“浙·J1535警”的警车停放在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某银行前人行道上,由于占用人行道违规停车被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桔子洲中队执法人员锁车并开具罚单。

昨日,记者联系了桔子洲中队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当时现场实际上有3台警车,其中一台车上还有人,并自行开车离开,城管执法人员对另外两台违停警车进行了锁车处理并开具罚单,且要求在期限内到执法大队接受处理。“罚单开出后不久,他们就到大队处罚窗口处理了罚单,城管执法人员也对其予以放行。”

同时,台州公安也在回应中说,涉事警车被查期间是前往湖南出公差,到违停地点时,警员们准备停车吃饭,之后遇上城管执法检查。

而对于引发网友热议一事,城管桔子洲中队负责人表示,城管队员是正常进行执法,“法律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

据了解,按照《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直至该案件处理完毕”。其中第二款指出,“不按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含临时停放)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离现场,并及时告知机动车驾驶人;但不妨碍交通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记者 唐朝昭 实习生 苑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