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快处快赔新办法今起实施 车损5万以内适用
长沙晚报
 
09-18 08:58

长沙晚报9月18日讯 今日起,修改后的《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上6时至22时,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单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万元、且车辆均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均可适用快处快赔。

目前,全市共设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11个,办公时间为:8时30分至12时、13时30分至19时;节假日调整为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受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比例达到了90%以上,事故现场撤除时间由原来的一两个小时缩短为目前的5分钟左右。

驾驶员可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直接对事故现场拍摄,反映交通事故发生状态。请尽量体现出事故全貌、道路走向、车辆行驶状态、车辆号牌、车辆碰撞点及损失等基本要素。快处快赔不受区域限制,只要是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交通事故,可在城区任何一个服务点申请受理。对于事故真实且符合快处快赔范围的案件,保险公司不用到现场查勘,均会给予赔付,并将视同如第一现场,在赔付时不会因为自行撤除现场的原因而减少赔款;如出现拒绝赔付的,被保险人可向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电话88271071。

此外,一方当事人不按约定前往快处快赔处理的,将按交通肇事逃逸,移交辖区交警大队受理。对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记者小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