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汨罗约网友开房后实施抢劫
红网汨罗站
 
09-17 15:50

红网汨罗站讯益阳男子QQ聊天钓汨罗女网友,网友上钩后一同开房,怎料发生关系后,一改先前甜言蜜语的态度,非但抢夺了女网友的财物,还将其衣裤脱掉,进行言语威胁。近日,汨罗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回顾 在汨约网友 发生关系后实施抢劫

2014年9月底,益阳男子谢某乘坐长途大巴从惠州回家,途经汨罗大荆服务区时,谢某打开手机QQ,搜索附近的人,发现陈某距离自己不远,于是谢某便用“帝王专属”的网名添加陈某为好友,两人开始互为QQ好友,并成为虚拟世界的“恋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10月12日,谢某约陈某到劳动北路某宾馆见面。两人发生性关系后,谢某话锋突转,面露凶色,逼迫陈某将其随身携带的黄金项链给他戴。陈某极力反抗,谢某凶神恶煞地说:“你再动我就拿啤酒瓶砸你。”

之后陈某再不敢动,任由谢某将自己的衣服裤子脱掉,丢在一边。此时,陈某慌了,她准备趁谢某不注意,打电话求助,恰巧被谢某看到,谢某再次威胁陈某,“你信不信我把手机踩碎,把你搞死放在里面都没人知道。”说完,谢某双手绕到陈某颈后取下项链并戴在自己脖子上。陈某看准时机,趁谢某松手戴项链之际,迅速爬起来往外跑,并呼喊救命。

眼见陈某对外求救,谢某连忙拿起陈某的钱包和手机逃走。

案发后,汨罗警方迅速赶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通过陈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利用技侦手段,很快确定嫌疑人真实身份,并对其网上追逃。但谢某似乎像人间蒸发,案件一直没有突破。直到今年3月份,谢某漏出马脚在惠州落网。

4月20日,汨罗刑侦民警远赴惠州,将谢某带回汨罗审讯。谢某对其罪嫌疑人谢某主动交代其于2014年先后在湖南、广东等地多次利用QQ约中年妇女见面,与其发生关系后,抢劫、盗窃受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并对在汨罗抢劫受害人陈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现场 检方指控被告人谢某犯抢劫罪、盗窃罪

9月10日上午,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公诉人根据被害人陈某的通话详单、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杨某、阳某的证言等材料,指控被告人谢某2014年10月初,约QQ好友陈某在汨罗劳动北路某宾馆开房,与受害人陈某发生性关系后,威胁受害人陈某,并将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黄金项链及800元现金抢走。

根据被害人陈某甲的陈述、证人黄某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以及被告人谢某的供述等材料,公诉人指控,2015年1月27日,被告人谢某以同样方法约QQ好友陈某甲见面后,在惠州市惠城区某出租房内发生关系后,谢某乘陈某甲进浴室洗澡时,将其黄金项链和小米3手机盗走。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其形式责任。另考虑到被告人谢某2008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根据相关规定在刑法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

被告人谢某对起诉书上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考虑到该案案情较复杂,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