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纪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典型案件
长沙晚报
 
09-17 09:03

长沙晚报9月17日讯 记者16日从长沙市纪委长沙廉政网获悉,近日,长沙县纪委通报了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海林参赌涉赌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等6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典型案件。详情如下。

1.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海林参赌涉赌问题。2015年7月,周海林明知他人会在自己出租的房屋内开设赌场,仍然将房屋出租,为赌博提供条件;并于2015年7月31日晚参与“扳砣子”赌博活动。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周海林违反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2015年8月14日,长沙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周海林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决定对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5年8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周海林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2.县公安局湘龙派出所民警黄宪在查处开设赌场案过程中滥用职权问题。2014年5月,黄宪在查处罗某等人开设赌场一案的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顶罪投案的郭某被错误判决犯开设赌场罪,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罗某等未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5年5月25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黄宪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5年8月3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宪开除党籍处分,依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给予黄宪开除公职处分。

3.县公安局湘龙派出所原劳务派遣人员金辉为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并收受贿赂问题。2014年4至6月,金辉在行使协助公安民警查禁犯罪活动职权期间,为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并收受贿赂个人实得29600元。2015年3月17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金辉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10月20日,金辉被辞退。2015年8月3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金辉开除党籍处分。

4.青山铺镇赛头村支部共产党员陈超超开设赌场问题。2014年,陈超超与社会人员共同经营茶楼期间,在茶楼内提供赌具供他人进行“斗牛”、“转转麻将”等赌博活动。2014年10月10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陈超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5年8月3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超超开除党籍处分。

5.长龙街道长龙村支部共产党员曹德桂开设赌场问题。2014年2月至4月28日,曹德桂在一民房内设置捕鱼机、苹果游戏机等赌博设施,并雇请服务员进行收退钱款和上分等服务。2015年1月6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曹德桂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5年8月3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德桂开除党籍处分。

6.安沙镇毛塘社区支部共产党员易国军参与赌博问题。2014年9月22日,易国军与社会人员在麻将馆内以“转转麻将”形式进行赌博。2014年9月22日,长沙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易国军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2014年12月24日,经安沙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易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