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9月8日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但替我要回了钱,还帮我化解了同事矛盾。 ”近日,申请执人滕某某来到法院时,紧握着执行人员双手动情地说。
2009年夏天,洪江区电力公司职工曾某某向同事滕某某借款两万元用于商业投资,并约定每月 1% 的利率,还款期限为 2014年1月。由于投资不善,曾某某亏损巨大,一时资金困难,借款难以偿还。2014 年 6 月,滕某某在多次催要还款无效后,向洪江区法院进行了起诉,法院判决曾某某偿还滕某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 24780 元。判决生效后,滕某某到今年5月份为止仍未收到曾某某的任何还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接到该案件后,立即向滕某某以及其所在的单位调查相关情况,并了解到被执行人曾某某每月工资有近 6000 元,具有偿还能力,在滕某某曾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两人还为此争吵过。情况了解后,执行人员召集二人进行了协商,期间,曾某某情绪却异常激动,声称没钱还给滕某某,两人间的争吵逐渐升级。
见此情况,执行人员立即将二人分离,并分别进行了询问。
通过询问了解到,曾某某认为,他与滕某某本是同事关系,平日私底下关系都还不错,两万元的借款也不是很大的数目,自己也表示过愿意分期付给滕某某,但滕某某坚持要一次性还清,现在还把他告到了法院,自己一时气恼才与之争吵。而滕某某也向执行人员道出了实情,因为小孩马上要读大学了,他急需一笔钱用来缴纳学费。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教育引导,说明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了协商,最终二人握手言和,曾某某表示愿意先偿还六千元,后以每月还款三千元的方式对剩余欠款进行偿还。近日,申请执行人滕某某领取到了第一笔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