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蓝山对11名科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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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5:57

红网蓝山站9月15日讯(分站记者 何明贵 通讯员 唐宇)9月15日,记者从蓝山县纪委获悉,今年以来,蓝山县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截至目前,共督查20余次,发现违反作风规定案件5起,立案26件,审结案件41件,给予科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11人。对“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追究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为大力倡导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团结进取、勤政有为的精神,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体系,蓝山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委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等文件,列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让履责者知责、明责,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组织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签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责任状,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责任的责任网络。

今年,蓝山县纪委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观看《四风的危害》、《高速公路上的腐败》等警示教育片。分批次组织领导干部到永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展馆参观学习。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各级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性和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