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红网城步站
 
09-15 14:55

红网城步站9月15日讯  (通讯员董德荣)9月14日,从城步司法局获悉,该县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力求在普法理念上有新突破、方式方法上有新举措、规章制度方面有新进展,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逐步构建和完善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创新平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旅游开发、严打整治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六月六”山歌节等民族节和农村法制宣传月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普法活动,编写通俗易懂、反映民族特色的《农村普法教育歌》、《土地新歌》等小册子发放给村(居)民;三是利用传媒提升法制宣传渗透力,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栏、专题节目,通过知识讲解、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五年来,在城步电视台举办“法治之声”以案说法讲座120场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3场,播出法制节目250期。

创新方法,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一是监督管理到位,重点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即人大、政协等部门对开展过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及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督查、视察;二是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到位,每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由县“两办”、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依法治县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三是新闻舆论监督管理到位,始终做到“党委政府需要什么,法制宣传工作就宣传什么”,弘扬社会正气,崇尚社会良好风尚。

创新制度,构筑“大普法”工作格局。该县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加大了制度创新力度。一是规范重点对象学法,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将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晋职晋级与学法用法相挂钩;二是规范各级普法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依法治县办工作职责》、《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普法宣传员工作职责》;三是建立健全各项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干部学法档案、中心组法律讲座制度、依法治县督查制度、公务员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使全县普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硬化,普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普治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普治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创新载体,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抓法制校长管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全国率先设置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严格选聘,加强培训,把好“入口关”、“培训关”、“出口关”;制订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方法,积极推动工作,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法制村主任助理”制度,促进法治农村建设,从2011年开始,从当地驻村干部、退休干部、老师、大学生村官和具有法律知识的村民中选配“法制村主任助理”,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村民上法制课386堂;担任村支“两委”法律顾问32家,指导村支“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668人次,修改村规民约32件;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168起;提供法律援助3起,为村民担任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是建立法制副院长制度,创建平安医院,从政法干警中精选出“法制副院长”选聘至县乡二级医院。四年来,法制副院长为医院上法制课156堂,调处医患纠纷42起,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苗头68起;为医方和患方解答法律咨询57人次;为医院提出法律性意见建议32条。四是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提高群众法律素质,自2013年以来,该县开始在村(居)民委会创办村(居)民“法制学校”,到现在,共建成村(居)民法制学校295所,占全县行政村(居)总数的100%,开设法制课堂1384次,受教育村民达到6万余人次;处理群众性纠纷18起、普通民间纠纷62起、信访案件5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85次,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