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治超督查督办制度》出台
团结报
 
09-15 10:08

团结报9月15日讯  9月14日,记者从湘西州治超办了解到,全州《治超督查督办制度》已经出台,用督查促进治超工作,用督办落实治超工作,把治超工作向纵深推进。

据了解,8月5日至10月30日,我州开展强制恢复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整治行动。为了保证整治行动的预期成果,我州出台了严格的治超督查督办制度,主要督查各县市区是否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是否制定科学可行治超工作方案,是否组织开展治超行动,是否取得治超工作成效,是否探索常态化管理机制,治超工作领域是否全覆盖,治超检测车是否发挥作用,治超站管理及运转是否正常,超限超载率是否控制在1%以下。在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及工作不力的,立即下达口头或书面督办令。对于被下达督办令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且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将对县市政府和管委会一把手或分管治超负责人、治超办主任约谈,对约谈无效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制度》规定,每周对2至3个县市进行治超督查。截至目前,州治超办已经对各县市完成了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也已下令整改。9月各县市治超车将进行交叉明察,10月份各县市治超站及治超车进行暗查暗测。(记者 赵欢 通讯员 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