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讯(记者 周旭峰 通讯员 贺端寿)9月9日上午,记者从衡阳县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从2016年元月1日起,该县将对全县范围内除竹林地和经济林地外的其它所有林地实行封山育林10年。
在衡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陈向群等26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衡阳县生态林业管护和建设的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列入今年的1号议案。为了进一步研究衡阳县生态林业建设,此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召开,就全县生态林业建设的财政保障和实施全县封山育林进行了研究和安排。
据悉,从2016年元月1日起,以加快森林植被恢复和繁衍为目的,按照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除竹林地和经济林地外的其它所有林地实行封山育林10年。除中幼林抚育和林农少量自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林木采伐。同时,不得在封山育林区域从事采集、采挖、开荒、采石、挖沙、取土、违章建设及进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和林地的活动;在封山育林区域内,不准狩猎、网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准吸烟、烤火、野炊、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许可,不准爆破、勘查和施工;不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准破坏封山育林管理的其他行为。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商品林地中除竹林地和经济林地外的乔木林等林地纳入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进行补偿,并纳入财政预算。
为全县能够高标准完成“生态立县”的重要内容,县政府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和安排部署。“定岗、定责、定标准、定时限”的“四定”原则,将办理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并从多方面着手,出实招,下猛药,以达到“生态立县”的高标准。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对村级护林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通过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污染控制、湿地恢复和治理等措施,建立一批湿地保护小区,创建织女湖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使全县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功能得到修复,全县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从而使我县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打造通道绿化“升级版”。从2016年开始,计划投入资金2100万元,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所有通道绿化进行提质改造。通过补植、添绿、增宽,全面提升通道绿化水平,把我县通道绿化建成靓丽的风景线,醉人的生态线。
加强矿区生态治理。整合矿山生态治理资金,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步伐,全面推进矿区造绿复绿工作。
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建立生态林业建设考核考评机制,将生态林业建设纳入县、乡、村三级绩效考核,增加考核考评权重。建立领导干部环境生态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生态建设情况的好坏与其提拔重用挂钩,并实行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