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讯(通讯员 黄傲杰 黄韵 曾红珍)自今年六月起犯罪嫌疑人樊某伙同曹某入室盗窃,他们以古玩为目标,连续作案。近日,资兴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批准逮捕。
80后的曹某一直闲业在家,今年6月中旬,其老同学樊某找到他,提出让曹某跟着他干,并承诺支付曹某每天200元或每月5000元的报酬。次日晚上9时许,樊某骑摩托车带着曹某开始“干活”,在行至资兴市何家山区域后,樊某带着曹某到处乱转,并告诉曹某哪一栋房子里有什么东西,此时曹某才明白樊某是要带自己去盗窃,但他并没有选择退出而选择继续盗窃。在一栋二层小楼前,樊某停了下来并告诉曹某这个房子里“有货”。樊某先通过观察电表断定此家主人没有在家后,撬开后门入室进行盗窃,曹某随后进入。随后,樊某在二楼的一个夹层里找到了一个精美的铜壶。处理了现场遗留的线索后,樊某与曹某离开了作案现场。
经过第一次的合作,樊某告诉曹某自己有一收古董的“高人”指点,知道哪里有“古玩”可得手。而且樊某每次作案前都周密计划,目标性很强,盗窃后注意销毁现场留下的线索。
盗窃的手法再高明但盗窃得来的利益终究是非法的,很快曹某就因为与樊某分赃不均而产生矛盾。被樊某欺负的曹某感到继续犯罪对自己毫无益处,同时也非常害怕樊某对他进行报复,决定向警方寻求帮助, 于7月31日主动向资兴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曹某投案后,资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于8月1日立案深入调查。据警方初步掌握,樊某系盗窃惯犯,连续作案并盗得“古玩”多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方提醒:交友一定要谨慎,许多人犯罪就是被一些问题朋友拉下水的。 “我有一个赚大钱的办法,不过可能就是有点风险”当你的朋友和你说这样的话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警惕。如果发现他要进行犯罪行为,应坚决不参与行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用犯罪赚不来大钱,最后还要付出违反法律的代价。在这次案件里,曹某就是因为交友不慎,不但自己被的同伙坑了,同时还要接受法律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