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站9月11日讯 (通讯员 龚建武) 最近,市审计局针对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我市部分乡镇及部门单位举借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制度,将控制新债、化解旧债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等审计建议,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涟源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机制的建设、政府性债务收支的分类、债务支出预算、偿债计划和资金的落实、债务的统计和考核问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规定各乡镇自2015年起不得新增政府性债务,同时明确审计部门必须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规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