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8岁小学生购买手机 家长知情后要求退货遭拒
红网郴州站
 
09-10 11:13

红网郴州站9月10日讯  近日,8岁的乐乐(化名)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到手机店购买了一款新手机。家长发现后认为手机店不顾消费者是否成年就将手机擅自出售,于是要求手机店退货。那么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这种购买行为有效吗?作为商家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出售手机呢?

8岁小学生购买手机

家长知情后要求退货遭拒

今年8岁的乐乐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考了年级第一名,一家人乐不可支,奶奶偷偷地给了他1000元零花钱作为奖励。拿着钱的乐乐于月初在五岭广场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000元的手机。几天前,乐乐的妈妈蒋女士意外发现孩子居然拥有一部新手机,多次询问后得知,孩子是自己去手机店购买的。气急败坏的蒋女士带着手机和发票去手机店退货,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店家表示,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而且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故不能退货。而蒋女士认为,店家在孩子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向孩子出售手机,本来就不妥,现在监护人要求退货,店家理应退货。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蒋女士向工商部门和本报记者反映了此事。店家最终同意退款。

多数商家不清楚

卖手机给未成年人须征得家长同意

究竟城区的手机店会不会将手机出售给未成年人?在监护人要求退货时,商家又是怎样回应?对此,记者先后对人民东路及国庆北路的手机专卖店进行走访。国庆北路一家手机店主称,现在买手机不需要身份证,一般给钱就卖,并不会询问买主的身份和年龄。而对于“对未成年人出售手机是否合理”这一问题,该手机店主认为,未成年人虽没有赚钱能力,但如果能一次性拿出一大笔钱购买手机,说明其购买行为是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所以并没有什么不妥。

采访中,大部分手机专卖店销售员,并不清楚卖手机给未成年人需要征得家长同意。只有少部分销售员认为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的行为不妥。“但现在的孩子普遍长得早熟,我们难以区分哪些是成年人,哪些是未成年人。如果小孩是私自购买,被家长发现并要求退货时,我们在手机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会如数退款。”人民东路一家手机专卖店的店长说道。

商家与未成年人进行大型物品交易时

购买行为无效

那么,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呢?记者咨询了湖南方缔园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平。“一定年龄的孩子买一些生活、学习用品是可以的,但是背着家长购买百元以上的大宗物品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所以孩子私自购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当监护人提出退款要求时,商家应该退款。”雷平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雷平在此提醒,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发现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行为时,理应劝阻,或是要求其在家长陪同下进行购买。此外,家长要正确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一次性给孩子过多的零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