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站9月10日讯 近日,邵阳市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的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邵阳市纪委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1、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调研员王延章违规驾驶公车问题。2015年8月7日,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调研员王延章违规驾驶公车湘EB0060并将小车停在鸿祥小区过夜。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和邵阳市委《邵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延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城步苗族自治县总工会违规赴景区组织工会活动问题。2015年8月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总工会组织单位职工跨区域到崀山景区开展工会活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的“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的,应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所在城市”等有关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给予该单位党组书记、副主席饶文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晓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党组成员、副主席周跃姣和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湘平诫勉谈话。
3、华融湘江银行隆回县支行违规赴景区组织开展工会活动问题。2015年8月8日,华融湘江银行隆回县支行组织员工跨区域到崀山景区开展工会活动,进行野外拓展训练。该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的“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的,应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所在城市”等有关规定。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纪委给予隆回县支行行长助理李婵行政记过处分,对支行负责人杨小海诫勉谈话。本次拓展训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参训人员自行负担。
4、大祥区公安分局雨溪派出所教导员龙明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5年8月7日,大祥区公安分局雨溪派出所教导员龙明违规将湘E1645警车开回家中过夜。该行为违反了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邵阳市委《邵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市公安局纪委给予雨溪派出所教导员龙明行政警告处分。
5、大祥区委办司机肖余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2015年8月7日大祥区委办司机肖余竹违规将湘EA8167停在自己居住的鸿祥小区过夜。该行为违反了邵阳市委《邵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大祥区纪委给予肖余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车辆和后勤的大祥区委办副主任刘邵滨通报批评。
6、大祥区安监局司机刘东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8月7日大祥区安监局司机刘东海违规将公车湘E0AJ69停在鸿祥小区过夜。该行为违反了邵阳市委《邵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大祥区纪委给予司机刘东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安监局局长李曙军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