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网9月10日讯 日前,吉首市工商局按程序将吉首市振远保安服务有限现责任公司吉凤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来不久前,该公司在开展业务时,被告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公司负责人吴先生突然想起,自己公司年报未报,肯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他随即来到吉首市工商局个体企业股补报了2014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并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和年度报告证明。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资料后,及时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公司相关业务如愿开展。
在推进企业年报工作中,尽管吉首市工商局向广大市场主体进行了反复宣传,引导其及时年报,但部分市场主体对未及时年报的后果认知不足,直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受限后方知事情的严重性。“目前,全市已有4000余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由于“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我局会积极广泛动员其尽快补报,帮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让他们改过自新,支持其继续经营和创业。”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于是,该局一方面通过网络、上门走访、在窗口单位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宣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告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将出现的经营受限、信誉受损等不良后果,引导市场主体抓紧补办年报手续。另一方面,对那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不歧视、不刁难,采取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帮助主场主体补办年报手续并第一时间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在保险街经营服装加工的个体户胡先生是第一户被移出异常名录的个体经营者。因列入异常名录办理银行贷款业务受限的他焦心万分,气喘吁吁地来到吉首市工商局个体股。“急服务对象所急,是我们的工作要求。”该局个体股工作人员立即受理了他的申请,并指导他补报了年报信息,随后按程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让他的扩展经营贷款工作未受影响。
据统计,目前,经补报年报并提交移出申请及相关证明,该局个体股对22家市场主体作出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
由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面临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经营活动受限、负责人任职受限、交易相对方拒绝合作等后果,如果载入满三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为此,吉首市工商局局长周波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虽然被移出,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这些主体的记录信息不会随着移出而消除。所以,2016年年报期间,市场主体一定要及时完成年报,以免信誉受损、经营受限。(通讯员 张艳 张明 鲁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