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电视台9月9日讯 9月3日中午,永定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后坪镇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在一辆永顺牌照的面包车上,民警发现了几箱野生动物,经检查,车主系无证运输野生动物,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经过民警现场鉴定和称重,这辆面包车上共装有中华竹鼠4.5公斤,岩蛙、青蛙13公斤,菜花蛇、乌梢蛇29公斤,五步蛇4.5公斤。中华竹鼠、菜花蛇、乌梢蛇、青蛙、岩蛙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五步蛇属于省重点保护动物。
两岔溪森林派出所所长向明权称在当地收购野生动物,必须在当地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并且路上运输的时候必须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明》。而检查时该车并无这两类证明。
经过调查,车上共有两男一女三人,均是永顺县人。在警方的讯问中,他们承认了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事实。
公安民警根据《湖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28条第6项规定,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陈某三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依法收缴全部野生动物。
9月4日,永定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将缴获的野生动物送到野外放生。
公安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收购、贩卖、运输野生动物都要到林业局办理相关证件,否则就会涉嫌违法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