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拟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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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15

红网郴州站9月8日讯 (记者 陈华英)8月31日,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为巩固创卫成果,确保每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考核验收合格,并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我市于近日下发《郴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

市城区继续推行最严城市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城市容貌标准》。各责任单位落实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和破损,城市道路完好率≥98%;无马路市场、无占道经营和超门面经营,无乱贴乱画、乱扔乱堆、乱搭乱建现象,下水道无垃圾堵塞。道路两侧无经营水泥、河砂、洗车、机动车修理等有污染的门店。卫生保洁良好,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每年保持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0%以上,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各建筑工地规范设置隔离护栏;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落实工地出入口的硬化,防止出入车辆带出泥土污染路面造成扬尘污染环境;渣土全面实施密闭运输。

各农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按照动物防疫的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路面干净整洁,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秩序良好,无乱搭建、乱停放、乱贴乱画、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开店铺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