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阳站9月7日讯 近日,资阳工商分局在“一江三路”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赫山区岳家桥镇村民贺某租用资阳区陈家村(沅益公路旁)的土地,露天堆放煤炭并进行销售活动。
经查,贺某于今年7月和8月两次从内蒙古共购进煤炭198吨,至案发时已销售100吨,非法获利4000元。另查实,贺某7月开始从事煤炭销售,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9月2日,资阳工商分局依法对贺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红网资阳站9月7日讯 近日,资阳工商分局在“一江三路”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赫山区岳家桥镇村民贺某租用资阳区陈家村(沅益公路旁)的土地,露天堆放煤炭并进行销售活动。
经查,贺某于今年7月和8月两次从内蒙古共购进煤炭198吨,至案发时已销售100吨,非法获利4000元。另查实,贺某7月开始从事煤炭销售,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9月2日,资阳工商分局依法对贺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