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大常委会任免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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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8:56

会议现场

面向宪法宣誓

统计投票结果

颁发任命书

红网保靖站9月7日讯(分站记者 周改玲)9月2日,保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了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审议和通过了相关报告及事项。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念生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文昌、葛晓红、向宏银、宋梦扬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符家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胜益,县委常委、副县长阳文魁,县法院院长马如刚、检察院检察长印道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保靖县2015年1月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保靖县2014年财政决算与2015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草案)》、《关于保靖县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草案)》等内容。会上,向宏银对以上报告(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分析、解释,并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保靖县2014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与2015年1—7月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审议了5位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阳文魁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宿云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负责人宣读了《关于提请决定任免贾祖银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符家盛介绍了关于贾祖银等12位同志的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12位拟任人员作任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选进行了审议和现场投票表决,大会公布了投票结果。随后,12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罗念生对新任命的12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表示祝贺,他希望每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公仆意识、人民意识,忠于宪法,忠于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推进保靖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