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站9月2日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18日至5月26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对益阳市进行了巡视。6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益阳市反馈了巡视意见。两个多月来,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市委及时研究制发了《省委巡视第三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明确了整改牵头市级领导及责任和配合单位,提出了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目标。相关市级领导分别担任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组长,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委、政府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实效。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进真整真改,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移交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1.省委巡视组陆续移交了要求上报办理结果的13件信访件(含1件重复件)。市纪委召开案件线索集中排查会议分别进行了研究,明确了每一件信访件调查处理的牵头领导、纪检监察室,要求优先办理、认真核查。目前,已办结10件,均已形成专门汇报材料。还有2件正在办理。
2.转交市纪委一般信访件416件。有10件经市纪委案件线索排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目前转立案2件、了结8件;有122件转各区县(市)纪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办理,有259件转各区县(市)委政府及有关市直单位进行处理,共283件处理到位,98件正在处理;暂存25件。
二、关于企业资产处置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整改工作小组分别与桃江县委、政府,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建立了每周调度会商机制,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全面推进问题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了职工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分别聘请了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了专门服务班子,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工作,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同时,对于相关责任人,由市纪委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关于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其辖区内经商办企业谋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市委办制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其辖区内经商办企业谋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收集了全市87个市直正处级单位、8个区县(市)自查汇总表。市委带头开展清理清查,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填写了《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及时上报市委办。8月上、中旬,市委办牵头对自查情况实施重点审核抽查,发现有15家单位27名领导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市委整改工作小组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四、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任职造假”、“入党造假”、“学历造假”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及时派出调查组,对省委巡视第三组反馈的1名干部“任职造假”、1名干部“入党造假”、1名干部“学历造假”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5月底前办理了“任职造假”干部离职的相关手续;市人社局在5月上旬清退了“学历造假”干部;南县县委对“入党造假”干部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按科员确定其级别。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纪委和南县纪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2.执行干部人事政策制度不够严格规范问题。市委组织部牵头研究制发了《进一步严格干部挂职管理的若干规定》,切实规范今后的干部挂职手续和挂职改任职工作。对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20名市管干部、13名县管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市委组织部通过调查核实,逐人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已经处理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专项审核工作。
3.消超治编问题。从7月份起,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每季度对全市“三超两乱”治理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建立“三超两乱”整改台账,定期对账,清账销号。利用机构改革契机,尽快完善市直单位和区县(市)“三定方案”,建立重视基层选任制度,进一步加大消超力度,坚决按要求完成超配干部的消化任务。科学合理调整调剂、核定编制、空编选调、基层选任,积极全面推进消超编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彻底清理“吃空饷”等违规行为。目前,全市已经消化超编人员833人,其中市直382人、区县(市)451人,消超比例达19%。
五、关于土地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规返还国土出让金问题。市委整改工作小组责成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全面清查。对违规返还国土出让金的问题,已经全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委巡视第三组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规范。同时,为杜绝今后在执行各项优惠政策中违规返还资金问题发生,市政府已经组织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
2.闲置国有土地问题。益阳高新区专项整改组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启动了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个别项目闲置国有土地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高新区管委会责成个别相关公司在完成相关法定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限时启动商品楼及商业配套设施建设。
3.财政和政府融资平台出借资金问题。市委整改工作小组责成益阳高新区、沅江市、大通湖区在摸清财政和政府融资平台出借资金底数的基础上,加大了催缴力度。以上三个地区分别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还款协议,实行了一月一调度;对破产企业的借款,将通过法律程序申报债权,按法律程序收回。目前已收回7856万元。
4.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税收法规问题。市财政部门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法律规章的要求,正在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适时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相应出台加强财政管理的文件与制度,同时加强对区县(市)的工作指导,加大跟踪监控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市纪委认真反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委、市纪委坚决推进“两个责任”落实,8月初市委书记带头与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区县(市)委书记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市纪委书记与部分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签订廉政承诺书,并推动层层开展谈话。强化了“一案三查”制度的落实,今年以来共对10名党组织负责人和4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督,已组织164批共4800余名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健全了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教育。建立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市县两级分级联动开展“点穴”式检查、交叉检查和暗访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问题142起,处理党员干部1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65件;立案527件;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91人;结案3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3人,其中开除党籍51人,开除公职1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有的工作因为成因复杂,还需要持续整改。市委将责成各整改工作小组扎实开展“回头看”,全面疏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督促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紧推进、迎头赶上,把后续整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同时,把对突出问题的巡视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根治党风政风之弊,以制度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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