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选调六名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经龙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城管执法局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岗位,6名。
三、选调条件
1、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性别为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8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2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90公斤;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8日至9月10日
2、报名形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地点在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工股(县委幼儿园对面四楼)。联系人:汤斌,联系电话:15074367088。
3、报名程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和身份证、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语言组织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作文)。
2、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1.2,达不到1:1.2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按1:1.2的比例削减计划数开考。
3、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对象末位出现考试分数相同的,则按考试试卷上第一栏(第一栏相同按第二栏)打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人员不合格,由原来考试成绩未入围的人员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廉政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办理选调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调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