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县站讯 (记者 王 勤)8月28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三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礼、周良光、廖瑞荣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威虎、易成利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县委常委、副县长徐振宇,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肖文告,副县长唐宏晖,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华清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水利“三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水利“三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办公室所作的《关于关于水利“三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全县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管理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水利生态工作累进成长,水利行政执法扎实开展,先后荣获全省芙蓉杯水利建设竞赛先进县、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全省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水利工作十佳单位及全市水利建设先进单位等殊荣。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利“三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切实增强我县水利支撑保障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努力实现人水和谐、生态宜居的重要保障,是依法行使人大职责,正确实施涉水法律法规的有效途径。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力求解决问题,务实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破坏水利设施的问题,加大渠系养护的力度,加大水利执法的力度,使水利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要建立整改结果反馈机制和执法检查回头看制度,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执法检查的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要强化监督公开透明。在明年元月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上,要将水利“三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代表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衡阳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所作的《关于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指出,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普法重点,丰富普法形式,全县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创建法治示范村136个,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6个,诚信守法企业19个。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引导、督导,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设置多种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要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用性。
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井头、关市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