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口要查灭火器、三脚架?交警:假消息
湘潭晚报
 
08-31 10:36

湘潭晚报8月31日讯(记者 周玉婷 通讯员 张砚微)“这几天走高速的朋友注意了,高速路口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记6分,罚200元!”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来,这是真的吗?

8月30日,我们向湘潭高速交警求证消息真伪。高速交警告诉我们:“近期,省高警局并未组织这类专项行动,网络传言不实。”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勿轻信、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如果遇到交管类相关热点问题,可向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微信求证。

交警指出,微信传言中的处罚标准也与事实不符。《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未配备三角警告牌的车辆,可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所有专用校车、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客车应装备灭火器,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对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

虽然无需罚款记分,但交警表示,出于行车安全考虑,各位驾驶员最好在车内常备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