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国土局出具“假证” 市民被骗500万
光明网
 
08-30 10:52

“我没想到从县国土局拿出来的证件成了‘假证’。”(27日),湖南衡阳市衡东县的旷宏告诉南都记者,5年前有人用3块地抵押向他借了500万元,当对方不还钱闹到法院时,他才发现当时县国土局出具《土地他项权证》是“假证”。

借款人:我想的是有土地证在手,也不怕他跑了

旷宏告诉记者,2010年1月26日,衡东县洣河水泥有限公司法人谷红斌通过朋友介绍,向自己借了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

“谷红斌用衡东县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房屋作为抵押,并且在衡东县国土局办理了《土地他项权证》,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我想的是有土地证在手,也不怕他跑了。”旷宏说。

3个月后还款的期限到了,但是谷红斌不肯还钱。

同年4月25日,旷宏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判决,将三宗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还债。但是由于流拍,衡东县人民法院又于今年4月15日出具裁定书,裁定将此三宗土地过户给旷宏抵偿欠款。

就当法院准备执行裁定的时候,衡东县国土资源局方面拿出一份名为《关于衡东县洣河水泥有限公司土地登记情况说明》的文件。该文件显示:“2009年12月,衡东县洣河水泥有限公司为了向银行融资抵押贷款,增加抵押额度,专题向衡东县政府呈交变更土地用途的请示报告,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承诺变更后的土地用途只用于银行融资抵押贷款,实际用途(工业用途)不改变,如改变土地用途将按政策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

衡东县有关方面:县里已介入在想办法补救

旷宏说:“土地证上并没有这些条款,而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要把这三块地转到他名下,土地用途要变回工业用地。”

旷宏表示,如果当初证件上不是标注的商业住宅地,他不会将500万借给谷红斌。他们的行为就是用便宜工业用地冒充高价的商业住宅用地来骗自己的钱。

根据《新湘报》的报道,他们找到了当时经受该土地证的工作人员杨某,杨某表示具体的情况不清楚,要问领导。

南都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处了解到,由于这个案子是上任领导经手的,所以现在县里和局里都在想办法补救。

衡东县国土资源局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主任证实了该案,并表示目前县里已经介入,具体问题县宣传部门会发布消息。

截至记者发稿,衡东县委宣传部方面表示,还在了解、处理问题,尚没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