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年轻女子申请参军抗日的报告。 何光红 摄
当时申请抗日的女子档案记录。 何光红 摄
中新网嘉禾8月29日电 “日本帝国主义逞其疯狂之兽性,侵占我疆土,屠戮我同胞,摧残我文化……为企求民族之生存与独立,维护世界之和平正义……一致请缨,愿增巾帼之光。”76年前,湖南省嘉禾县11名女子联名请缨参军抗日,在当时传为佳话。
28日,嘉禾县档案局局长唐德元讲述了嘉禾巾帼不让须眉的故事。他介绍,1939年7月,嘉禾县李春明、张嬿娟、唐青皎、赵凤姣等11名年轻女子在国难当头之际,经说服家长和亲人同意,联名写信给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上抗战一线杀敌驱寇。
唐德元展示的档案显示,抗日申请中写道:“窃自卢沟桥事变以来,日本帝国主义逞其疯狂之兽性,侵占我疆土,屠戮我同胞,摧残我文化……种种罪恶罄竹难书”,“我全国上下精诚团结最高领袖领导之下,为企求民族之生存与独立,维护世界之和平正义,起而抗战已愈两年,敌虽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然距最后胜利之程犹甚辽远”,“用是商得家长同意,一致请缨”,“愿增巾帼之光”,于“白水黑山渴饮倭奴之血”。
唐德元说,她们虽然是女子,但信中请求抗战杀敌的迫切心情丝毫不比男子逊色。这11名女子敢于舍家为国,不怕流血牺牲,矢志抗敌杀寇,集中体现了当时全国人民团结御敌、英勇无畏的伟大民族精神。她们年龄最大的才21岁,最小的只有18岁。其中已婚的2人,已订婚和待字闺中的共9人。
档案记载,当时县政府接到她们申请从戎的报告后,一方面批示将报告“抄登《民报》”,另一方面分别于1939年7月20日、7月29日将她们的报告和县政府的批转件呈报给上级。8月17日,衡郴师管区司令部司令黄德仪亲自批复,盛赞这些女子的英勇行为,并建议择优录取到后方服务。(通讯员 何光红 雷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