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藏父亲遗留枪支17年被起诉 称坏习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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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7:17

红网郴州站8月28日讯(通讯员 陈应明)“一支鸟铳传几代人!其实就是一种习惯、一种风俗,打小起家中就有使用鸟铳打猎、保护庄稼的习惯……”谈起自己私藏枪支经历,邓某直呼坏习惯害死人。2015年8月27日,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邓某涉嫌私藏枪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邓某持有的一把鸟铳系其父亲遗留,其父于1998年去世后邓某将鸟铳和弹药藏于家中,期间邓某为保护压稼,拿鸟铳到山林中吓过两三次野猪,但未有拿鸟铳攻击群众和鸟兽行为。2015年7月5日8时许,接群众匿名举报后,桂东县公安局寨前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民警现场询问,邓某承认了自己持有一把鸟铳和部分铁砂子、硝粉、红粉的事实,同时于现场将一把鸟铳和弹药主动上交给公安机关。经郴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邓某持有的一把鸟铳为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且具有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