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获批开征城市绿化赔偿费和补偿费
红网宜章站
 
08-28 10:58

红网宜章站讯 (通讯员 肖松林)根据《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宜章县、汝城县开征城市绿化赔偿费补偿费有关事项>的复函》(郴发改函〔2015〕10号)文件精神,宜章县正式获批开征城市绿化赔偿费和补偿费,自2015年8月11日起执行。

据悉,城市绿化赔偿费收费对象为故意或其他原因对原有城市规划内的城市绿地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造成损坏或破坏的责任人,收费标准为(直接费+间接费)x150%,用于绿化建设的直接费和绿化植物在生长周期内的养管经费。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对象为因故达不到政府规定的附属绿化用地面积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6个月至2年的当事人;经批准因故减少现有绿地或减少规划绿地的当事人。城市绿化补偿费按每平方米6000元标准征收,主要用于园林绿化部门实行异地绿化和临时占用绿地补偿恢复的各项开支。

宜章县已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城市绿化赔偿费补偿费的征收,将有力推动宜章县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为省级文明县城巩固提高,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打造“山水绿城,宜居新城”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