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父子以工程发包收取保证金为名诈骗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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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9:35

红网郴州站8月27日讯(通讯员 蔡湘 杨名锋 吴奇智)近日,宜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150万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谭某清被宜章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7月13日,宜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受害人焦某安(资兴市人)报案,称谭某清以假借重点工程莽山水库工程发包,收取保证金为名,合同诈骗150万元。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进行侦破。

经查: 2015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谭善清(宜章县杨山镇人)告诉曾经一起合伙做生意的焦某安(资兴市人)以及焦某安的朋友曹某,说他已经拿到宜章县莽山水库项目一个6.5亿元的标段工程,其儿子谭某已经在前期运作了,想要焦某安、曹某一起合伙莽山水库项目建设。2015年4月14日,焦某安、曹某和犯罪嫌疑人谭某一起到宜章工商银行,曹某通过自己的工商银行账号转了150万元到谭某工商银行账号上,作为合伙开发莽山水库项目工程的入股资金。

该款项到账后,犯罪嫌疑人谭某清、谭某却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宜章县玉溪镇的“清水村青水湾山庄”,并未按照约定进行保管和使用。4月20日,焦某安、曹某与谭某清、谭某在宜章县城关镇清水村青水湾山庄为共同建设莽山水库项目工程签订了合伙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明确写明“甲方谭某经与莽山水库项目建设方建立了工程承包协议,承包莽山水库部分项目工程建设”。后焦某安、曹某多次催问工程项目情况,谭某清、谭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且拒不归还150万元入股资金。同时,莽山水库建设中标单位——广东省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实案发时没有将莽山水库建设工程分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