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县站讯近日,株洲县正式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株洲县自2010年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以来,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高。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这将在机构设置、配套资金、监测设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9月,株洲县的“十有县”建设工作将迎接省、市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获得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的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