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绥宁站8月27日讯 8月26日,2015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县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韬,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李玉贤出席并讲话。县党风廉政建设成员部位负责人及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2014年,绥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党纪法规宣传,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有效的预防腐败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县”。会议指出,2015年,绥宁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绥宁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抓责任制的落实,提升责任意识;抓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抓基层基础,发挥示范作用;抓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对权力的监督;抓监督平台建设,致力“阳光三农网”建设;抓执纪促廉,加大对农村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同时,以“三严三实”为工作动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督查指导力度和自身建设力度,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吴韬对2014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客观评价,对当前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认为绥宁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氛围不浓、整体素质不高、工作力度不大等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绥宁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吴韬指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需要,也是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需要。当前,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越来越来高,群众的期盼越来越高,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能力;强化监管,突出重点,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追究,严格纪律,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李玉贤就落实本此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强调要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大力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还对2014年度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