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车辆上高速请带灭火器和反光警示牌
红网张家界站
 
08-26 17:49

高速交警现场执勤

红网张家界站8月26日讯(分站记者 伍文 通讯员 陈启智) “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和三角架(反光警示牌),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 最近一则这样的消息在网上传开。8月26日,红网张家界站城市观察员“小虾”致电本网,希望记者就该消息的真实性咨询有关部门,给网友们一个权威的回答。

当天,记者联系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永定大队。

“这一规定早就有了,高速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对车辆灭火器、反光警示牌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如未配备,将会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不过驾驶证不记分。 ”该队民警表示。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辆务必配备有效灭火器和反光警示牌,并定期进行检查,注意灭火器的有效期,过期了需要重新更换。如在高速公路 上遇到突发事件,如事故等,应立即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同时打开警示灯,并在车后方至少150米外放置反光三角警示牌。而灭火器的配备,则有利于发生车 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快速灭火,保障安全。